黑龙江省原副省长毕宝文因涉嫌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,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后移送至检察机关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其逮捕,案件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和起诉。近期,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在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机关向毕宝文说明了其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对其进行讯问,收集了辩护人的意见。起诉书中指控指出,毕宝文在担任多个公安系统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财物,金额特别巨大。此外,退休后他继续利用曾担任的职务影响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。
经查,毕宝文背离初心,违反中央的相关规定,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款待并进行利益输送,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,甚至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获取私利。由于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及受贿犯罪,决定予以开除党籍,并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处理。
毕宝文,男,1960年出生于山东淄博,1980年参加工作,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长期在山东公安系统工作,后于2016年调任黑龙江省公安厅,并于2017年成为副省长,直到2020年卸任。在这次案件中,毕宝文的行为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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